作者/北美智權專利研發部 邱子殷
小明常說口頭禪:「真酷」,小白也說:「真酷」,小明就跟小白說:「真酷是我的專利喔!」,電視廣告或購物頻道賣得產品都說他們的產品具有專利,「專利」成為目前最夯的用語,那麼怎樣的東西才能申請專利呢?只要你發明了一個東西,就可以申請專利,那申請專利要自己申請還是找事務所申請呢?
自己申請要了解許多的專利法規規定及準備許多的申請文件,是一件多麻煩的事情。大部分的發明人還是透過事務所申請專利,因而,申請專利的事務所如雨後春筍般的成立,事務所需要專業人才幫忙撰寫專利申請文件與處理申請程序,專利工程師也就變成目前最夯的職業了。
當一個新鮮人或完全沒接觸過專利的人進入專利這一行業時,常常會碰壁或像無頭蒼蠅一樣沒方向的到處亂鑽,為何如此這樣說呢?以我本身來說,我踏入專利行業之前,是一位內湖科學園區從事軟體開發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此,我對專利一點概念都沒有,當我進入北美智權這一間規模不算小的事務所後,才真正了解「專利」是為何物,因此在此分享一下我在北美接受專利訓練的心路歷程。
一開始,主管給我的工作就是「翻譯」,為何是翻譯呢?因為從翻譯中可以學習了解專利稿的格式與撰寫方式,翻譯不外乎英文翻中文或中文翻英文,翻譯講求的是正確地表達出原文的意思,但可別小看這件事,因為這可是一大學問呢!必須經過長時間的磨練,才可以精確地表達原文的意思,在北美,有優秀且經驗豐富的主管改稿修正翻譯的錯誤,更有優秀的外籍工程師幫你改英文,不僅可以學習撰寫專利稿的方式還可以藉此增進英文能力。
經過兩個月的翻譯訓練後,主管會讓我接一些簡單且屬於本身專業領域的中文發明專利,這時候我才真正算是踏入了專利的領域,一開始接到的是發明提案書,提案書裡面包含了發明的內容與發明應用的領域,大家可能會認為有提案書就可以寫專利稿了,這可是嚴重地認知錯誤。
首先,主管或優秀地資深專利工程師會帶你去發明人那進行發明訪談,剛開始,都是發明人說明他的發明內容,主管會依據發明人所說的內容提出疑問或更深入的發明技術問題,菜鳥的我一開始不知道要從哪裡問起,只能呆呆的在一旁聽和學習訪談的技巧,訪談結束後,接下來就是開始撰寫專利稿,但此時我卻碰壁了,專利稿怎麼寫啊?
當時的我只知道專利稿長怎麼樣,但要我下筆寫專利稿,真是一大難題啊!在北美,主管會要求先寫專利範圍(claim),這時候我又摸不著頭緒了,怎麼把發明的內容用文字寫成專利範圍呢?之前翻譯的時候,只知道專利範圍的用字真是文言文,咬文嚼字,這時候,我只能像資深工程師前輩請求協助了,詢問到底要如何寫專利範圍,聽完解答後,還是無法完全了解怎麼寫專利範圍,我只好模擬之前翻譯的專利稿,依樣畫葫蘆的把專利範圍寫出來,當然這時的專利範圍完全不可行,主管在審稿時候,會一步一步的告訴我如何去架構專利範圍與用詞,慢慢地我才能稍微掌握專利範圍地寫作方法,但還是無法一步登天。
專利範圍這一部份的內容是與法律有關的,這又怎麼說呢?發明主要的保護範圍必須依據專利範圍而定,專利範圍寫的越大越能保護更大的領域,如同蓋城堡圍牆一樣,圍牆蓋的越廣,城堡的保護範圍就越廣,但也不能漫無約束地廣泛,專利範圍太過廣泛很容易踩到現有公開的專利範圍,因而造成專利侵權,寫出恰當且精確保護發明內容的專利範圍是一個長期訓練且永無盡頭地學習才能藉由經驗累積而成的。
當專利範圍確定之後,再來就是專利本文的寫作囉!這又是一個關卡所在,專利本文到底是什麼勒?專利本文的英文為specification,在專利界大家都用spec簡稱專利本文,這時的我只好依照之前翻譯的專利稿依樣畫葫蘆了,專利本文包含的內容有發明名稱、發明摘要、發明領域、先前技術、發明內容、實施方式、圖式簡單說明與圖示等七個部份。
首先,發明名稱:一般會依據發明提案書所提供的發明名稱,或依據專利範圍的客體(subject matter)來定發明名稱,如何定義一個好的發明名稱也是一個小關卡,發明名稱(title of the invention)是有字數限制的,並不是漫長地一大串文字,各國的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發明名稱的字數限制,如大陸的審查指南的第二部份第二章第2.2.1節規定:「說明書中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與請求書中的名稱應當一致,一般不得超過25個字,特殊情況下,例如,化學領域的某些申請,可以允許最多到40個字。」
然後是,發明摘要(abstract):簡要的描述發明地特徵;發明領域(field of the invention):描述發明屬於哪一種類別領域,如光碟機領域,記憶體領域,或面板領域等;先前技術(prior art or background):描述與發明相關的公開技術或習知的技術;發明內容(summary of the invention):描述發明解決先前技術的目的、所要解決的問題以及所要採用的技術手段;實施方式(detailed description):描述發明的內容、技術特徵、所使用的技術手段、發明目的、所要解決的問題等詳細的描述。
再來是,圖式簡單說明(drawing):若發明有圖式則必須簡單說明圖式所要表達的內容,例如:第一圖為本發明一實施例之資料儲存裝置的示意圖;圖式(figures):放置支持發明的圖式,若發明沒有圖式,則就不需要圖了,一般各國都有圖式的規定,如大陸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3節規定:「說明書附圖應當用製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製,線條應當均勻清晰、足夠深,不得著色和塗改,不得使用工程藍圖。」大致上,圖式都以黑白為主,不得有顏色,但若需要有顏色地圖片或是照片,則需確認該國的專利法規定,譬如:美國專利法就規定彩色圖是需要另外付規費的,按張數計算,每張US$25。
專利本文的內容需要完全的支持專利範圍,此部份寫的好壞也是一個大難關,剛開始,我在撰寫專利本文都是將提案書的內容或是訪談時發明人所說的內容,一字不露的寫在專利本文中,有時會另外幫發明人想出其他的實施例,專利本文的寫作不僅需要有相當的技術背景和編輯文章的能力,專利本文要寫的讓所屬技術領域者看得懂和具以實施,文章通不通順、用字是否恰當、架構編排是否合適都是需要靠經驗來累積的,當然與資深人員切磋,或持續的自我訓練,找一些相關的專利說明書來觀摩學習,也是不錯的學習方法。
寫了這麼多文字,但這卻僅只是專利工程師工作內容的一小部份,學會了基本的台灣專利稿撰寫,猶如通過了超級馬利的第一大關,熟悉了專利稿寫作的基本技巧,接下來的第二大關,也就是美國專利稿的撰寫,這可又是另一個大挑戰,下期再跟大家分享我在北美接受美國專利稿的寫作訓練。
小明常說口頭禪:「真酷」,小白也說:「真酷」,小明就跟小白說:「真酷是我的專利喔!」,電視廣告或購物頻道賣得產品都說他們的產品具有專利,「專利」成為目前最夯的用語,那麼怎樣的東西才能申請專利呢?只要你發明了一個東西,就可以申請專利,那申請專利要自己申請還是找事務所申請呢?
自己申請要了解許多的專利法規規定及準備許多的申請文件,是一件多麻煩的事情。大部分的發明人還是透過事務所申請專利,因而,申請專利的事務所如雨後春筍般的成立,事務所需要專業人才幫忙撰寫專利申請文件與處理申請程序,專利工程師也就變成目前最夯的職業了。
當一個新鮮人或完全沒接觸過專利的人進入專利這一行業時,常常會碰壁或像無頭蒼蠅一樣沒方向的到處亂鑽,為何如此這樣說呢?以我本身來說,我踏入專利行業之前,是一位內湖科學園區從事軟體開發的程式設計工程師,因此,我對專利一點概念都沒有,當我進入北美智權這一間規模不算小的事務所後,才真正了解「專利」是為何物,因此在此分享一下我在北美接受專利訓練的心路歷程。
一開始,主管給我的工作就是「翻譯」,為何是翻譯呢?因為從翻譯中可以學習了解專利稿的格式與撰寫方式,翻譯不外乎英文翻中文或中文翻英文,翻譯講求的是正確地表達出原文的意思,但可別小看這件事,因為這可是一大學問呢!必須經過長時間的磨練,才可以精確地表達原文的意思,在北美,有優秀且經驗豐富的主管改稿修正翻譯的錯誤,更有優秀的外籍工程師幫你改英文,不僅可以學習撰寫專利稿的方式還可以藉此增進英文能力。
經過兩個月的翻譯訓練後,主管會讓我接一些簡單且屬於本身專業領域的中文發明專利,這時候我才真正算是踏入了專利的領域,一開始接到的是發明提案書,提案書裡面包含了發明的內容與發明應用的領域,大家可能會認為有提案書就可以寫專利稿了,這可是嚴重地認知錯誤。
首先,主管或優秀地資深專利工程師會帶你去發明人那進行發明訪談,剛開始,都是發明人說明他的發明內容,主管會依據發明人所說的內容提出疑問或更深入的發明技術問題,菜鳥的我一開始不知道要從哪裡問起,只能呆呆的在一旁聽和學習訪談的技巧,訪談結束後,接下來就是開始撰寫專利稿,但此時我卻碰壁了,專利稿怎麼寫啊?
當時的我只知道專利稿長怎麼樣,但要我下筆寫專利稿,真是一大難題啊!在北美,主管會要求先寫專利範圍(claim),這時候我又摸不著頭緒了,怎麼把發明的內容用文字寫成專利範圍呢?之前翻譯的時候,只知道專利範圍的用字真是文言文,咬文嚼字,這時候,我只能像資深工程師前輩請求協助了,詢問到底要如何寫專利範圍,聽完解答後,還是無法完全了解怎麼寫專利範圍,我只好模擬之前翻譯的專利稿,依樣畫葫蘆的把專利範圍寫出來,當然這時的專利範圍完全不可行,主管在審稿時候,會一步一步的告訴我如何去架構專利範圍與用詞,慢慢地我才能稍微掌握專利範圍地寫作方法,但還是無法一步登天。
專利範圍這一部份的內容是與法律有關的,這又怎麼說呢?發明主要的保護範圍必須依據專利範圍而定,專利範圍寫的越大越能保護更大的領域,如同蓋城堡圍牆一樣,圍牆蓋的越廣,城堡的保護範圍就越廣,但也不能漫無約束地廣泛,專利範圍太過廣泛很容易踩到現有公開的專利範圍,因而造成專利侵權,寫出恰當且精確保護發明內容的專利範圍是一個長期訓練且永無盡頭地學習才能藉由經驗累積而成的。
當專利範圍確定之後,再來就是專利本文的寫作囉!這又是一個關卡所在,專利本文到底是什麼勒?專利本文的英文為specification,在專利界大家都用spec簡稱專利本文,這時的我只好依照之前翻譯的專利稿依樣畫葫蘆了,專利本文包含的內容有發明名稱、發明摘要、發明領域、先前技術、發明內容、實施方式、圖式簡單說明與圖示等七個部份。
首先,發明名稱:一般會依據發明提案書所提供的發明名稱,或依據專利範圍的客體(subject matter)來定發明名稱,如何定義一個好的發明名稱也是一個小關卡,發明名稱(title of the invention)是有字數限制的,並不是漫長地一大串文字,各國的專利法都有明確的規定發明名稱的字數限制,如大陸的審查指南的第二部份第二章第2.2.1節規定:「說明書中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與請求書中的名稱應當一致,一般不得超過25個字,特殊情況下,例如,化學領域的某些申請,可以允許最多到40個字。」
然後是,發明摘要(abstract):簡要的描述發明地特徵;發明領域(field of the invention):描述發明屬於哪一種類別領域,如光碟機領域,記憶體領域,或面板領域等;先前技術(prior art or background):描述與發明相關的公開技術或習知的技術;發明內容(summary of the invention):描述發明解決先前技術的目的、所要解決的問題以及所要採用的技術手段;實施方式(detailed description):描述發明的內容、技術特徵、所使用的技術手段、發明目的、所要解決的問題等詳細的描述。
再來是,圖式簡單說明(drawing):若發明有圖式則必須簡單說明圖式所要表達的內容,例如:第一圖為本發明一實施例之資料儲存裝置的示意圖;圖式(figures):放置支持發明的圖式,若發明沒有圖式,則就不需要圖了,一般各國都有圖式的規定,如大陸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3節規定:「說明書附圖應當用製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製,線條應當均勻清晰、足夠深,不得著色和塗改,不得使用工程藍圖。」大致上,圖式都以黑白為主,不得有顏色,但若需要有顏色地圖片或是照片,則需確認該國的專利法規定,譬如:美國專利法就規定彩色圖是需要另外付規費的,按張數計算,每張US$25。
專利本文的內容需要完全的支持專利範圍,此部份寫的好壞也是一個大難關,剛開始,我在撰寫專利本文都是將提案書的內容或是訪談時發明人所說的內容,一字不露的寫在專利本文中,有時會另外幫發明人想出其他的實施例,專利本文的寫作不僅需要有相當的技術背景和編輯文章的能力,專利本文要寫的讓所屬技術領域者看得懂和具以實施,文章通不通順、用字是否恰當、架構編排是否合適都是需要靠經驗來累積的,當然與資深人員切磋,或持續的自我訓練,找一些相關的專利說明書來觀摩學習,也是不錯的學習方法。
寫了這麼多文字,但這卻僅只是專利工程師工作內容的一小部份,學會了基本的台灣專利稿撰寫,猶如通過了超級馬利的第一大關,熟悉了專利稿寫作的基本技巧,接下來的第二大關,也就是美國專利稿的撰寫,這可又是另一個大挑戰,下期再跟大家分享我在北美接受美國專利稿的寫作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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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認同
其實事務所會給新人在一開始從翻譯作起,其實是因為新人根本沒辦法幫忙賺錢,就連自己的薪水都賺不到,老闆還得倒貼你,而且天知道新人到底能撐多久,特別是社會新鮮人,常常感覺到了什麼,就消失了,所以事務所才不願意浪費成本培訓,先看看新人是否能夠至少待2個月。事實上,一開始就作翻譯(不論是英翻中、中翻英)是非常差勁的作法,因為新人根本還沒自己寫過一定數量的中文稿,哪可能"真的"看懂中文專利稿在寫什麼?!在尚未熟析專利英文用語與其需考慮事項前,新人哪有辦法翻譯出漂亮的英文專利稿?應該是先熟析撰寫中文稿之後,再開始利用所累積的中文表達能力,進行英翻中的工作,從中累積專利英文的知識,然後才能作最困難的中翻英。唉...原來北美都是將最難的中翻英交給新人作,難怪...不認同XYZ的論點
不管是中翻英或是英翻中的翻譯,其實是最簡單切入專利的一部分,一開始作中文專利稿撰寫,反而讓新人更快離職,在北美有專業的外籍工程詩作英文文章的修改,也有經驗豐富的優秀資深工程師作中文翻譯的稿件修正,況且,每個事務所對於專利工程師的訓練都不盡相同,再者,中文專利稿寫得好,也不一定能寫好英文專利稿。既然B大都認為中文稿寫得好都不一定能寫好英文稿,那一個連中文稿都不會寫的新人,又如何寫好英文搞,如果只是有人會幫忙修改,那跟一開始寫中文稿找人修改又有何差異?就小弟個人的經驗,是很認同XYZ兄的說法~或許這是一個不能說的秘密吧!
回覆小j
每個事務所訓練的方式都不同,但依我待過兩間事務所經驗,新人一開始寫中文新案,會牽扯到技術內容訪談與說明書撰寫,說明書部份又分為兩區塊,一為spec,一為claim,新人剛開始就完全稿不懂為何專利稿要區分兩各區快,此外,當新人寫完claim後,便離職,後續接手的人幫忙撰寫spec,請問後續接手的人是否要重新訪談內容,是否要重新華時間了解技術內容,若原本新人撰寫的claim架構有問題,是否要重新撰寫claim,如此腫腫的問題,都是需要考量的問題,另一方面,中文稿不會寫的新人,當然不會寫英文專利稿,但是,一開始的訓練是以翻譯,並不是重新撰寫新案,以上只是小弟的個人意見1.看專利訴訟中有用到專利。
2.看國際各大廠所申請的專利。
看久了,自然有撰稿的感覺跟觀念,當然這是需要慢慢累積的基本功......
進階版的訓練就是校稿囉!改別人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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