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物技術開發中心技轉組 林宗賢
面對全球化經濟的改變與挑戰,如果不具備世界級的競爭優勢,則易遭受跨國企業的干擾或影響,唯具有特色與能力的企業才能在未來占有一席之地。此差異化的建立即是所謂的競爭優勢,其中又以技術與服務為關鍵,而技術部份當推專利為首要利器。因此,以下針對台灣地區近年來專利申請及公告核准、發證狀況,簡單做一分析,以了解台灣近年來專利申請的發展狀況。
近年專利申請概況分析
表1為近10年台灣地區專利申請數量的統計。台灣地區專利申請數量除2001年成長特別明顯外,則大致呈現歷年成長趨勢;若再細分台灣地區及非台灣地區的專利申請人,則可以發現,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近10年所申請的專利數量約占專利申請總數量的59-64%。
表1:近10年台灣專利申請件數統計表/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

近10年所申請的專利中,也可發現,台灣地區所申請的專利以發明專利為主(圖1),自1998年約41%呈現逐年成長趨勢,在2007年甚至達到約63%,可見申請人對於發明專利的重視;並且也可以發現,新型專利雖自2004年7月1日起採形式審查,但其專利申請數量卻不因形式審查的便利與取證時間的縮短而有所增加,所以在專利申請策略上,一般專利申請人還是以發明專利為主。
圖1:近10年台灣地區專利申請類型比例/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

另外,再進一步針對台灣地區及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專利類型而言(圖2),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專利總量雖明顯高於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專利總量;但是,卻明顯以新型及新式樣專利的申請數量為高。在發明專利總數量上,明顯落後非台灣地區申請人。
但是,由歷年申請數量來看,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發明專利申請數量與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發明專利數量愈趨接近,在2002年前,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的發明專利數量僅約總發明專利數量的23-28%,但自2005年開始,則明顯提升至約42.0、42.6及45.1%,其比例明顯提升,也表示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對於發明專利的重視愈趨提升。
另外,在新型專利申請上,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的申請數量歷年皆遠高於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數量;最後,在新式樣專利部份的觀察,可以發現的是,雖然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新式樣專利皆多於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數量,但其數量則有愈趨接近的現象,甚至呈現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申請數量歷年降低及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專利數量歷年成長的反差現象,為較特別的地方。
圖2:近10年台灣地區及非台灣地區申請人三種專利申請狀況/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

再觀察2008年1-10月專利申請的狀況,2008年1-10月,台灣地區申請的專利總數量共68,404件,其中台灣地區申請人及非台灣地區申請人所申請的專利數量分別共41,682及26,722件;申請的專利總數量中,還是以發明專利為主要申請類型,占約全部申請專利的62%;與前10年相同的是,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發明專利申請數量亦高於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至10月底止,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發明專利占約全部發明專利的45.3%。
表2:2008年1-10月台灣專利申請件數統計表/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

近年專利公告核准、發證統計
2004年7月1日之後,由於台灣地區新修正專利法開始施行的緣故,其統計更改為公告發證,係指經公告且同時發證的核准案件數,所以與先前已公告核准的統計有所區分,以下即將其統一後做統計(2004年當年統計數量指當年公告核准及公告發證件數的總和,2005年之後係指公告發證之專利數量);由近10年台灣公告核准、發證的數量來看,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近10年所公告核准、發證的專利數量明顯多於非台灣地區的專利申請人,特別自2004年之後,其數量都高於1倍以上。
表3:近10年台灣專利公告核准、發證件數統計表/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

如前所提,台灣專利法在新型專利審查上,自2004年7月1日起採形式審查,因此,觀察其公告核准、發證情形,以2004年為分水嶺,可以發現,2004年以前除2002年外,發明專利所佔的比例呈現歷年成長趨勢,並在2001年之後高於新型專利所佔之比例;2004年之後,推測因審查制度的更改,使得新型專利所佔比例於2004及2005年有非常明顯增加,但自2006年後,則又慢慢以發明專利所核准公告、發證的比例為高。
圖3:近10年台灣各類型專利公告核准、發證比例/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

以歷年公告核准、發證的狀況,針對台灣及非台灣地區的專利申請人來看,則與申請的狀況類似,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歷年發明專利公告核准、發證的數量仍較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公告核准、發證的數量少,但近2年則有較明顯的改善,2006及2007年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的發明專利分別占全部公告核准、發證發明專利的49%及48%;另外,與申請狀況類似,新型專利亦同,歷年公告核准、發證的數量則有相當顯著而大幅的差別;至於新式樣專利,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其數量則自2002年之後有明顯的接近,2003至2007年,新式樣專利公告數量差距由2,021件大幅降低至427件,與申請的狀況類似。
圖4:近10年台灣地區及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三種專利核准公告、發證狀況/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

最後,也觀察2008年1-10月專利公告發證的狀況,2008年1-10月,台灣地區公告發證的專利總數量共34,515件,其中台灣地區申請人及非台灣地區申請人所公告發證的專利數量分別共26,426及8,089件,公告發證的專利總數量中,推測因新型專利改以形式審查緣故,所以新型專利的數量最多,共18,968件,較發明專利10,581件多出8,387件。
表4:2008年1-10月台灣專利公告發證件數統計表/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

專利權人分析
過去3年,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申請專利數量最多的單位皆為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及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至於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則以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台灣申請專利的狀況較為明顯,並且,以申請的專利類型來看,則幾乎皆以發明專利為主要申請內容。
表5:2005-2007年台灣地區申請前5大專利權人/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


至於公告、發證狀況,近3年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專利數量最多的依然是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其次為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但是,發明專利數量卻是工業技術研究院居多,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則以新型專利數量較多,其他專利數量前5大公司中,除瀚斯寶麗股份有限公司及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新式樣專利及新型專利較發明專利多外,則幾乎以發明專利為主。另外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的專利內容則明顯以發明專利為主,且較其他類型專利數量有相當明顯差距,也表示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對於發明專利重視的程度。
表6:2005-2007年台灣地區公告、發證前5大專利權人/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


以專利類型而言,如不考量公司發展策略或其他因素等,一般還是比較傾向以申請發明專利為主,雖實體審查時間長且專利核准機會低,但在其專利保護程度及年限的考量下,一般還是以發明專利為主要申請方向;並且,發明專利數量愈多,愈能表示其申請人所掌握的技術門檻,自然地,其技術創新所帶來的利益極可能因此有明顯的提升。因此,以下針對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發明專利核准公告、發證數量與收入的關係做比較,可以發現,其發明專利數量與其營收、淨利等有著正比的關係,再再顯示專利所帶來的效益與影響。
圖5: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發明專利核准、發證數量與收入之關係/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鴻海各年度年報資料

結論
依據2008年中華民國科學技術年鑑資料指出(參考文獻1),台灣地區2007年每百萬人的專利核准數為328 件,密度列居世界排名第1(表9);發明專利則為268 件,世界排名亦列居第1(2006 年排名第3,僅次美國及日本),顯示台灣在專利的重視程度有相當明顯提升。
另外,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WEF)所發表的「全球競爭力評比報告」,台灣2008-2009在成長競爭排名上,為全球第17名(但較2007-2008年落後3年)(參考文獻2)。另依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IMD)的2008年世界競爭力評比,我國上升至全球第13名,更顯見我國科技發展實力已受到國際間的肯定。
表7:2003-2007年主要國家每百萬人之專利核准數/資料來源:2008年中華民國科學技術年鑑

專利即為科技競爭力,更是知識經濟時代裡不可或缺的一項利器,然而,依據國科會和經濟部的統計和研究發現,台灣企業雖然經常有新的發明與技術專利(參考文獻3),但技術專利每年輸出產值仍遠低於自國外引進專利技術支出,且有愈來愈嚴重的趨勢,亦即台灣的技術仍高度仰賴國外進口,自主性技術輸出的產值極為有限,凸顯台灣技術研發和專利水準仍有待精進,在研發大型、領導世界標準的專利方面,亟須加強。台灣在面對擁有先進技術的歐美國家及強勢崛起的東亞鄰國,如何增強創新研發實力,開創突破性的技術,實為當務之急。
參考文獻
1. 2008年中華民國科學技術年鑑(2008/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2.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08–2009,World Economic Forum。
3. 2007各國專利分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面對全球化經濟的改變與挑戰,如果不具備世界級的競爭優勢,則易遭受跨國企業的干擾或影響,唯具有特色與能力的企業才能在未來占有一席之地。此差異化的建立即是所謂的競爭優勢,其中又以技術與服務為關鍵,而技術部份當推專利為首要利器。因此,以下針對台灣地區近年來專利申請及公告核准、發證狀況,簡單做一分析,以了解台灣近年來專利申請的發展狀況。
近年專利申請概況分析
表1為近10年台灣地區專利申請數量的統計。台灣地區專利申請數量除2001年成長特別明顯外,則大致呈現歷年成長趨勢;若再細分台灣地區及非台灣地區的專利申請人,則可以發現,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近10年所申請的專利數量約占專利申請總數量的59-64%。
表1:近10年台灣專利申請件數統計表/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

近10年所申請的專利中,也可發現,台灣地區所申請的專利以發明專利為主(圖1),自1998年約41%呈現逐年成長趨勢,在2007年甚至達到約63%,可見申請人對於發明專利的重視;並且也可以發現,新型專利雖自2004年7月1日起採形式審查,但其專利申請數量卻不因形式審查的便利與取證時間的縮短而有所增加,所以在專利申請策略上,一般專利申請人還是以發明專利為主。
圖1:近10年台灣地區專利申請類型比例/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

另外,再進一步針對台灣地區及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專利類型而言(圖2),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專利總量雖明顯高於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專利總量;但是,卻明顯以新型及新式樣專利的申請數量為高。在發明專利總數量上,明顯落後非台灣地區申請人。
但是,由歷年申請數量來看,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發明專利申請數量與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發明專利數量愈趨接近,在2002年前,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的發明專利數量僅約總發明專利數量的23-28%,但自2005年開始,則明顯提升至約42.0、42.6及45.1%,其比例明顯提升,也表示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對於發明專利的重視愈趨提升。
另外,在新型專利申請上,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的申請數量歷年皆遠高於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數量;最後,在新式樣專利部份的觀察,可以發現的是,雖然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新式樣專利皆多於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數量,但其數量則有愈趨接近的現象,甚至呈現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申請數量歷年降低及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專利數量歷年成長的反差現象,為較特別的地方。
圖2:近10年台灣地區及非台灣地區申請人三種專利申請狀況/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

再觀察2008年1-10月專利申請的狀況,2008年1-10月,台灣地區申請的專利總數量共68,404件,其中台灣地區申請人及非台灣地區申請人所申請的專利數量分別共41,682及26,722件;申請的專利總數量中,還是以發明專利為主要申請類型,占約全部申請專利的62%;與前10年相同的是,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發明專利申請數量亦高於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至10月底止,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申請的發明專利占約全部發明專利的45.3%。
表2:2008年1-10月台灣專利申請件數統計表/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

近年專利公告核准、發證統計
2004年7月1日之後,由於台灣地區新修正專利法開始施行的緣故,其統計更改為公告發證,係指經公告且同時發證的核准案件數,所以與先前已公告核准的統計有所區分,以下即將其統一後做統計(2004年當年統計數量指當年公告核准及公告發證件數的總和,2005年之後係指公告發證之專利數量);由近10年台灣公告核准、發證的數量來看,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近10年所公告核准、發證的專利數量明顯多於非台灣地區的專利申請人,特別自2004年之後,其數量都高於1倍以上。
表3:近10年台灣專利公告核准、發證件數統計表/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

如前所提,台灣專利法在新型專利審查上,自2004年7月1日起採形式審查,因此,觀察其公告核准、發證情形,以2004年為分水嶺,可以發現,2004年以前除2002年外,發明專利所佔的比例呈現歷年成長趨勢,並在2001年之後高於新型專利所佔之比例;2004年之後,推測因審查制度的更改,使得新型專利所佔比例於2004及2005年有非常明顯增加,但自2006年後,則又慢慢以發明專利所核准公告、發證的比例為高。
圖3:近10年台灣各類型專利公告核准、發證比例/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

以歷年公告核准、發證的狀況,針對台灣及非台灣地區的專利申請人來看,則與申請的狀況類似,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歷年發明專利公告核准、發證的數量仍較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所公告核准、發證的數量少,但近2年則有較明顯的改善,2006及2007年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的發明專利分別占全部公告核准、發證發明專利的49%及48%;另外,與申請狀況類似,新型專利亦同,歷年公告核准、發證的數量則有相當顯著而大幅的差別;至於新式樣專利,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其數量則自2002年之後有明顯的接近,2003至2007年,新式樣專利公告數量差距由2,021件大幅降低至427件,與申請的狀況類似。
圖4:近10年台灣地區及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三種專利核准公告、發證狀況/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

最後,也觀察2008年1-10月專利公告發證的狀況,2008年1-10月,台灣地區公告發證的專利總數量共34,515件,其中台灣地區申請人及非台灣地區申請人所公告發證的專利數量分別共26,426及8,089件,公告發證的專利總數量中,推測因新型專利改以形式審查緣故,所以新型專利的數量最多,共18,968件,較發明專利10,581件多出8,387件。
表4:2008年1-10月台灣專利公告發證件數統計表/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

專利權人分析
過去3年,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申請專利數量最多的單位皆為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及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至於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則以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台灣申請專利的狀況較為明顯,並且,以申請的專利類型來看,則幾乎皆以發明專利為主要申請內容。
表5:2005-2007年台灣地區申請前5大專利權人/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


至於公告、發證狀況,近3年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專利數量最多的依然是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其次為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但是,發明專利數量卻是工業技術研究院居多,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則以新型專利數量較多,其他專利數量前5大公司中,除瀚斯寶麗股份有限公司及英業達股份有限公司新式樣專利及新型專利較發明專利多外,則幾乎以發明專利為主。另外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的專利內容則明顯以發明專利為主,且較其他類型專利數量有相當明顯差距,也表示非台灣地區專利申請人對於發明專利重視的程度。
表6:2005-2007年台灣地區公告、發證前5大專利權人/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


以專利類型而言,如不考量公司發展策略或其他因素等,一般還是比較傾向以申請發明專利為主,雖實體審查時間長且專利核准機會低,但在其專利保護程度及年限的考量下,一般還是以發明專利為主要申請方向;並且,發明專利數量愈多,愈能表示其申請人所掌握的技術門檻,自然地,其技術創新所帶來的利益極可能因此有明顯的提升。因此,以下針對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發明專利核准公告、發證數量與收入的關係做比較,可以發現,其發明專利數量與其營收、淨利等有著正比的關係,再再顯示專利所帶來的效益與影響。
圖5: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發明專利核准、發證數量與收入之關係/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統計年報、鴻海各年度年報資料

結論
依據2008年中華民國科學技術年鑑資料指出(參考文獻1),台灣地區2007年每百萬人的專利核准數為328 件,密度列居世界排名第1(表9);發明專利則為268 件,世界排名亦列居第1(2006 年排名第3,僅次美國及日本),顯示台灣在專利的重視程度有相當明顯提升。
另外,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WEF)所發表的「全球競爭力評比報告」,台灣2008-2009在成長競爭排名上,為全球第17名(但較2007-2008年落後3年)(參考文獻2)。另依據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IMD)的2008年世界競爭力評比,我國上升至全球第13名,更顯見我國科技發展實力已受到國際間的肯定。
表7:2003-2007年主要國家每百萬人之專利核准數/資料來源:2008年中華民國科學技術年鑑

專利即為科技競爭力,更是知識經濟時代裡不可或缺的一項利器,然而,依據國科會和經濟部的統計和研究發現,台灣企業雖然經常有新的發明與技術專利(參考文獻3),但技術專利每年輸出產值仍遠低於自國外引進專利技術支出,且有愈來愈嚴重的趨勢,亦即台灣的技術仍高度仰賴國外進口,自主性技術輸出的產值極為有限,凸顯台灣技術研發和專利水準仍有待精進,在研發大型、領導世界標準的專利方面,亟須加強。台灣在面對擁有先進技術的歐美國家及強勢崛起的東亞鄰國,如何增強創新研發實力,開創突破性的技術,實為當務之急。
參考文獻
1. 2008年中華民國科學技術年鑑(2008/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2.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08–2009,World Economic Forum。
3. 2007各國專利分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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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TO:2013年可望於10個月內寄發1st 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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